1、限购范围与条件 全省范围限购:海南省全省范围内实施限购政策,但非住宅类房产(如商铺)并不受限购政策影响。户籍与社保要求:海口落户并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家庭可在海口购买两套房产;非本省户籍家庭最多只能购买一套房产。特殊人才购房政策仍在延续,引进人才可凭“人才购房码”享受购房优惠。
2、海南省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宅,需持有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法人单位新购商品住宅,需持证满3年方可交易。海口、三亚、万宁、陵水等四个城市,要求持证满5年方可交易。 非海南居民在海南岛内仅限购买1套住宅。昌江、东方、乐东等区域未出台限购政策,因此不适用限售规定。
3、外地户籍:外地人在海南岛限购一套住房,且需满足一定的纳税或社保连续缴存记录。离异人士购房:对离异人士的购房也有一定限制。新房购房资格审核:购买新房需经过购房资格审核。转让与交易限制:禁售措施:自正式实施限购政策后签订的首笔房屋买卖合同到限定人群成功获得岛内房证的住宅,将实行禁售措施。
4、社保或个税缴纳要求:非海南本地户籍家庭:至少需要提供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岛累计两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然而,具体限购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如在海口等核心城市可能更为严格,需连续缴纳至少两年的社保或个税。
5、严格购房资格审查,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我省范围内只能购买1套住房。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商品住宅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本通知印发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